Friday, March 29, 2013

證人保護計畫


怕大家太無聊,墊檔一下。
(大家誰?大家哪位?)



May 20, 2012 on Google+



又睡不著。

最近沈迷於自己的另一個部落格裡,有種在證人保護計畫之下重新建立身分的感覺。很奇妙,大概不用五篇文章就會上癮。在公眾面前反而能做自己,這是真理。不是只在網路上成立,走在陌生街頭反而能在人潮中毫不在意形象大哭也是同樣道理,其實觀眾多寡有無都不是重點,能不能做你想作的自己,只在那些觀眾是否跟你有關係,你是否因為感受到她們的期盼或窺探而受到限制。原來的部落格就是窺探太多,讓我不得不放棄。

電影裡面的證人保護計畫都很鳥,反派最後都還是會殺到小鎮。警車的警示聲往往在你斃了歹徒之後才會由遠而近,要不就是你拖著受傷的腳在地上爬行,就要被肚子已經插了一刀還直挺挺的壞人砍斷腳筋的時候,為你負傷倒地的男主角會奮力一博把他撂倒。(如果你是男生,那就是負傷又驚恐柔弱的女主角會突然pulls herself together,死準準地給壞人眉心一槍。)

可是憑良心說,證人計畫的失敗,不見得是警察遜,而是證人有意無意地很想留些線索給曾經在意過他的人、給曾經的自己,比如本來叫豬力雅的人,還硬要取個豬開頭的新名字。

我沒有蠢到頂著豬頭去新的地方生活,但豬尾巴好像有一小截。
















2 comments:

  1. 其實沒有創意反而不好猜耶
    我就覺得包括Sherlock應該都猜不出我一點關連也沒有的各種暱稱
    但很不幸地敝人還沒有利害到可以改變寫作風格,還是會被抓包
    (你哪位?寫作風格?這種根本就還不存在這世界上的東西是要怎麼改?)

    ReplyDelete
    Replies
    1. (阿阿阿,一個閃神,現在才注意到這留言)

      我本來會很介意,但後來覺得自己愛寫,被找到也只是活該而已>"<
      只是露出來的是微博這隻豬耳朵,不是我以為的豬尾巴(攤手)

      Delete